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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籍办理须知
时间:2007年9月20日 作者:
  


外地户籍入户申报所需材料:
1、个人提出入户申请
2、身份证复印件(注明电话号码、身高、血型)
3、人事代理合同书(人才中心代理部提供)
4、人才交流通知书(人才中心代理部提供)
5、毕业证书复印件(国家统招大专以上)
6、户籍证明(现在户籍所在地开具)
7、合肥工作单位的就业证明
8、合肥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(需加盖合肥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鉴证机关公章)


大中专普通高校毕业生入户须知:
1、 教育厅颁发《报到证》原件及原件正反复印件
2、 学校所在派出所出具的《户口迁移证》或《常驻人口登记表》原件
3、 身份证复印件(注明电话号码、身高、血型)
4、 两张一寸彩色照片
5、 以上材料备齐,请到综合部(四楼大门侧)交入户费50元
6、 入户时间:周一至周五 9:00-11:30
注:〈户籍迁移证〉有效日期以右下角签发日期为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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